14、在建工程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自到期日起顺延一个季度,到期后企业应及时补缴。建设单位不得以扣缴工程款的方式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,实施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。
15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检验检测机构对个体商户的电梯、锅炉、锅炉水(中)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用减半,实施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。明升网站
16、将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项目储备份额由30%提高到40%以上、提高政府采购首付款比例等政策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。中小微企业首付款占合同总额的比例从30%以上提高到50%以上,小微企业首付款占合同总额的比例从50%以上提高到70%以上。小微企业政府采购扣价比例由10%提高到20%。
17、扩大实施企业救助贷款循环资金政策,支持我省中小企业和各地重点企业按时还贷续期,帮助解决暂时性资金周转困难。实施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。
十八、对2022年四季度到期、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困难的小微企业贷款,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借款人协商延期还本付息,延期还本付息免收罚息。原则上,本息还款日最长可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。
19、对符合条件的股票延长还本期限至2024年1月31日双稳基金;担保贷款。新一轮省级双稳基金2022年推出的担保贷款将延长至2023年5月31日。
20、对月销售额在10万元(含)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适用应税销售所得,税率为3%,增值税税率为1%,预提增值税税率为3%的项目,预提增值税税率为1%。实施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。